中国“人肉搜索”被告上法庭


网络上的“言论自由”应该自由到什么程度?在中国,多数网民在网上公开特定人个人信息的一种网络暴力行为被称作“人肉搜索。中国《人民日报》16日报道说,这种人肉搜索行为被告上法庭。

本月7日,第一起“人肉搜索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第一次审理。受害者王菲曾将大旗网运营者等人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因人肉搜索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去年12月29日,王菲的妻子姜某从24层的家中跳楼自杀,随后,她生前的博客被网友发现,上面记载了她因“老公出轨”而经历的煎熬,针对王菲的“人肉搜索”就此展开,并且一发不可收拾。网民不仅在网上公开了王菲的个人资料和电话号码,还公开了王菲家人的照片。而且,甚至连王菲公司的上司也受到“恐吓电邮”的攻击,从而导致王菲必须离开公司。

人肉搜索在中国两亿多网民之间全面展开是在今年3月爆发拉萨骚乱之后。为抗衡西方压力而用爱国主义武装自己的年轻网民给当时试图在西藏人权示威和拥护中国的示威之间进行仲裁的美国杜克大学留学生王千源贴上了“汉奸”的标签,并展开人肉搜索。

随后,对被称作对个人进行“网络人民审判”的人肉搜索的谴责声在中国社会内部逐渐扩大。据《中国青年报》上月底实施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80%的人认为“应该找办法管制人肉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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