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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因经济不景气,再加上道德败坏现象,去年“个人破产”申请达到了“个人回生”申请的3倍。个人回生申请直到被引进第2年的2005年还领先于个人破产申请,但从2006年开始被反超之后,两者间的差距逐渐扩大。
为了帮助信用不良者重返社会,在2004年引进的个人回生制度逐渐不收欢迎,而曾被看作是“经济定时炸弹”的个人破产申请却每年都在大幅增长。个人破产制度是指,只留最低生活费,将全部财产都还给债权团之后即可豁免所有债务,而个人回生制度则是一点点偿还债务,到后来被豁免债务。个人破产申请者中90%以上因没有可返还的财产,而直接被豁免全部债务。
据大法院21日统计,2002年只有1335件的个人破产申请件数从2005年的3.8773万件剧增至2006年的12.3691万件之后,去年竟达到了15.4039万件。
而2004年9月引进的个人回生制度在实行初期很受欢迎,从2005年的4.8541万件增至2006年的5.6155万件,但去年减至5.1416万件,减少了8.4%.
专家表示,个人破产反超个人回生件数的逆转现象正在加深是经济条件恶化和个人道德败坏综合作用的结果。不同于将现有财产交出之后就立即被豁免债务的个人破产,个人回生则需要在月收入中除去最低生活费的150%之后,将剩余收入全部用于还债,这样持续3至5年之后,才能获免剩下的债务。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审判员洪俊豪(音译)表示:“个人破产相对剧增是因为人们惧怕还债和想选择将财产全部交出之后立即获免所有债务的轻松解决方式。”
另外,将财产匿名转走之后申请破产的“不知羞耻的破产”申请现象也在增加。因隐藏财产等被揭发而不允许“免债”的驳回率从2006年的0.08%(54件)增至2007年的1.18%(142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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