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总统没资格发行对北经济合作“支票”
朝鲜日报 (2007.09.27 15:34)
目前正在美国访问的韩国前总统金大中在接受美国广播公司(ABC)采访和应“韩国社会”邀发表演讲时表示:“(在南北首脑会谈上)将就建设多个开城工业园区之类的南北合作工业园区达成协议。”此番言论与卢武铉总统不久前在金泉革新城市动工仪式上发表的言论意思相同。卢武铉在金泉革新城市动工仪式上表示:“(首脑会谈上)将给土地公社和道路公社带来更多的工作。港口事业也会很多。”也就是说,前任和现任总统实际上在共享有关南北首脑会谈的信息。在此次会谈上就大规模对北援助事业项目达成协议似乎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卢武铉还发表了与对北援助完全相反的言论。他在6月份接受报社采访时曾表示:“通常,前任总经理发行的支票都是由后任总经理结算。无论我的任期剩两个月还是三个月,只要我去(北韩)盖章并达成协议,后任(总统)就不能拒绝。”但他本月5日在南北首脑会谈咨询委员团座谈会上又说:“不会签署给下届政府造成负担的协议。”
 
哪些是真心话,哪些是谎言,直到举行首脑会谈时才能见分晓。但是金大中提到了第二、第三个开城工业园区,卢武铉也说:“将给土地公社和道路公社带来更多的工作。”从这些方面来看,“只要我盖章你就没办法”的说法似乎才是心里话。
 
如果把目光放远,考虑到统一和统一之后的情况,确实不能放任北韩处于目前的状态。但是,这必须首先达成国民、政治协议。有人推测说,如果政府计划的对北援助全部实现,在今后十年里将需要60万亿韩元。 即使是总统,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在“建设工业园区”、“铺路”、“建设港口”这种重大事件上盖章并达成协议后再对国民说“你能怎样?”然后把烂摊子丢给国民。这种行为是不负责任、不道德的事情。
 
如果韩国是一个可以容忍这种行为的国家,那就证明韩国并非一个正常的国家,如果总统认为可以这样,总统就是在践踏国民、民主主义、宪法、法律和政治良知。
 
虽然南北合作事业不断扩大,但几乎没有一个企业通过对北事业项目赚到钱。除了劳动者工资便宜一点,北韩的投资条件是最差的。不能按照自己意愿为自己的工厂选址,甚至不能亲自雇用和解雇自己公司的工人。尽管政权从政治角度强行推进,但不赚钱的低效率事业的寿命必然存在局限性。

一些势力把对北援助和经济合作视为南韩内部政治的延长线,我们不能再任由对北援助和经济合作成为这种政权策略的牺牲品。如果没有国民对北经济合作的监督,对北经济合作就不具备合法性、正当性和效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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