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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北韩根据《2.13共同文件》将对核设施进行去功能化(disablement),就能得到100万吨(4000亿韩元)的重油援助。根据平均分担原则,韩国政府要承担约800亿韩元。那么,进入去功能化后的“废弃”阶段,要支付多少费用?
统一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崔寿永6日在研究院建立纪念学术大会上发表相关资料说,最多每年支付2万亿韩元,10年共支付20万亿韩元。10年期限与北韩过去作为弃核代价提出的轻水反应堆建设时间一致。
首先,在5国平均分担费用中,韩国每年要承担1500亿韩元。崔寿永分析说,一旦进入弃核阶段,北韩很可能要求援助在“去功能化”阶段中承诺的100万吨重油。当初预测去功能化阶段将持续一年,所以提出了援助100万吨重油的要求。在弃核过程中,北韩将要求“截止到去核每年援助100万吨”。这样我国每年要承担800亿韩元。
另一个要分担的费用是轻水反应堆建设费用。在《2.13共同文件》前一个文件的《9.19共同声明》中明确规定,要向北韩提供轻水反应堆。根据1994年《日内瓦核框架协议》的经验看,建设北韩要求的200万千瓦级轻水反应堆十年内大约需要3.5万亿韩元。如果5个国家平均分担,每年要支付700亿韩元。
除5个国家分担的费用以外,还有我国要独自承担的费用。首先,每年援助50万吨大米和30万吨化肥所需费用为2700亿韩元。
政府曾于2005年与北韩就提供200万千瓦电力达成了协议。统一部官员称:“重大提案以不帮助建设轻水反应堆为前提。不会既支付轻水反应堆建设费用,又支付电力费用。”
但崔寿永说:“如果北韩作为弃核条件要求到轻水反应堆竣工为止提供电力,将很难拒绝。”届时韩国到轻水反应堆竣工的10年内,每年要承担8000亿~9800亿韩元。崔寿永说:“根据统一部的资料分析,建设输电设备大约需要1.72万亿韩元,每年的输电费用也高达6500亿~8000亿韩元。”
崔寿永说:“在对北援助协商中,韩国可能会陷入被北韩和其他与会国包围的四面楚歌的处境。北韩为获得更多的经济补偿,将对我们施加压力,并以谈判达成妥协为借口,逼迫其他与会国也对韩国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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