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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实,2月18日发生大邱地铁惨案时,中央路车站发生火灾后,上午9时53分左右,地铁总部中央控制室所属的机械设备控制室立刻响起了火灾警报,而且显示器上出现了文字信息——“火灾警报”,但均未引起职员们的注意。
2月23日,失踪者家属说,在中央路事故现场还发现了被视为是死者的16个遗骸碎片和10多件手表、车票、鞋等物品,但警方却表示,“可能与事故无关”,引发争议。国立科学调查研究所表示,将于事故现场向市民开放52小时30分后的24日下午4时进行首次现场鉴定。
正在调查此次事件的大邱中部警察署于23日表示,“当时,权某等3名机械设备控制室职员以平时火灾警报设备经常出现误发情况为由,未注意报警声等信息,后来接到中央路车站工作人员的电话方知发生了火灾。”据警方调查结果显示,因此驾驶控制室未能得到来自机械设备控制室的火灾通报,而且也未正常检查自己的显示器,所以使1080号电车直接驶入了中央路车站,导致了大量人员伤亡。据本报采访结果显示,仅在2002年12月1个月内地铁内部机械设备上发生了90起误发警报事件,而且均与火灾有关。
警方还表示,“造成100多人死亡的大邱地铁1号线1080号电车驾驶员崔相烈从事故发生后的上午10时左右到来到警察局的下午9时30分为止,多次与地铁公社干部等共8人进行了接触。由于存在掩盖事故经过或事前准备一致口径的嫌疑,正在扩大调查范围。”
警方认为大邱地铁公社所提交的解释事故前后情况的材料不真实,所以当天没收了地铁公社自成立以来所保管的所有有线无线通讯录音带,着手展开精密分析。
警方追究此次事件的责任,决定对以下人员申请拘捕令,他们是纵火犯金大汉、1079号和1080号电车的2名驾驶员、事故当日在中央控制室执勤的3名职员、中央路车站职员李某、3名机械设备控制室职员共10人。
警方表示,“根据是否掩盖事故经过,并不排除对最高负责人进行司法处理。”因此,司法处理对象有可能继续增加。
据证实,大邱地铁自1997年11月26日投入运营后,未进行过一次“综合防灾训练”,虽然车站执勤、车辆等6个部门每季度一次分别进行训练,但这也是既未向上汇报,工作人员也不接受的十分松懈的训练。
另外,大邱地铁电车的内装板、隔热材料、地板等各种装饰材料在1995年1~5月进行的“对大邱铁路1号线电车进行的检查及测试成绩表”中曾得到属于不燃材料的判定,所以有人提出了各种检查和测试存在错误以及在电车制作过程中用廉价材料替换了原来材料的可能性。
大邱=特别采访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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