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得“風濕”還不如乾脆得“癌症”


▲本報醫學專門記者 金哲中
家庭主婦李某三個月前接受了甲狀腺癌手術,她在一次體檢時被甲狀腺超聲波查出一顆小腫瘤,結果被確診為癌症。李某的癌症屬於早期,只要經過一次手術和一次碘治療就能治癒95%以上,術後可以和正常人一樣生活。李某支付的治療費包括手術費、病房費、餐費等,共計70多萬韓元。這多虧2005年起出台的一項新政策,癌症患者只需承擔健康保險治療費中的10%.李某此前在私營保險公司加入了癌症保險,因此在術後額外獲得2000萬韓元。就這樣,李某在治療全部結束後不僅給孫子們買了禮物,還和朋友們一起去了東南亞旅遊。

家庭主婦金某患風濕性關節炎已有15年。如今金某的手指關節彎曲,每個關節都疼痛難忍,連日常生活都困難。身為一個主婦,不僅不能照顧丈夫和孩子,連自己都要被人照顧。為了減輕關節炎症狀,必須注射昂貴的藥物,每個月要花費120萬韓元。只需承擔30%藥費的健康保險適用時間只有2年,之後全部都要由患者自己負擔。金某的家庭經濟狀況原本就不寬裕,她又不想聽公婆說自己剋夫,只好每天靠止疼藥來堅持。金某也想加入私營保險公司的醫療保障商品,卻因為是患者遭到拒絕。

從上面兩個例子來看,甲狀腺癌患者無關病症輕重都可以得到超值的醫療保障,說得不好聽就是中了“癌症彩票”。如果李某在多傢私營保險公司參加癌症保險(現實上可行),保險金額將增至數千萬韓元,所以說“中了彩票”並不是很過分。再加上因為李某是癌症患者,只支付了低廉的治療費。當然對於重症癌症患者和需要繼續治療的癌症患者,健康保險適用幅度應該比較廣泛,但只憑借癌症診斷書,就不論病症輕重一概而論地支付巨額賠償,顯然存在問題。

反觀,對於像風濕性關節炎那樣屬於慢性疾病卻病情非常嚴重的疾病,健康保險適用幅度卻比較小。他們即使想在私營保險公司加入保險也不可能。因為私營保險公司可不喜歡接受那些需要高額治療費的人。結果導致一方獲得超額醫療費,而一方即使生活困難也得不到醫療保障。

政府實行的健康保險政策當中,含有不少類似“癌症患者無條件10%”這樣的討好性質的政策。比如,不滿6周歲的兒童患者在住院接受治療時免去健康保險治療費。不論病症輕重,不論是不是國家需要監控的傳染病,只要住院就是免費,所以人們幾乎都想讓孩子住院接受治療。因此常常聽人抱怨小兒科病房人滿為患。

目前健康保險財政正面臨危機。預計僅今年一年,赤字就將達到1433億韓元。但患者們要求提高健康保險優惠政策的呼聲卻越來越大。如果政府繼續出台迎合國民的政策,健康保險財政的有效運用將無法實現。希望今後不要再出現單純因為病名不同而提供不同的醫療費保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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