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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每10名35~44歲的未婚女性中,有3.5名女性與比自己小的男性結婚。這說明,女性的社會經濟地位大幅提高。隨着女性積極參與社會活動,該年齡段的未婚女性從1990年的5萬名增加到去年的23萬名。
據統計,該年齡段未婚女性中,與離婚或喪偶男性再婚的比率達到每10名中有2.3名。
本報8日對統計廳的《2006年婚姻資料》進行了分析,結果顯示,去年35~44歲的1.1009萬名女性中,與比自己小的男性(初婚或再婚男性)結婚的比率達到34.8%,人數達到3830名。這達到所有與比自己小的男性結婚的女性比率(12.9%)的2倍以上。
去年與比自己小3歲的行政公務員結婚的李智妍(化名,36歲,教師)表示:“年長的男性中不錯的人幾乎都已經結婚,而且他們的性格不和我意。我自己能賺錢,因此年紀比我小我覺得也無所謂。”李智妍表示,實際上丈夫的學歷不如我,而且收入也比我低,但卻感覺“像是哥哥一樣的弟弟”。留美回國後,去年末與比自己小5歲的年輕公司職員結婚的朴慧晶(化名,37歲,服裝設計師)也表示:“我以前交往的同齡或年長的男性在很多情況下都干涉我的生活方式和形象等問題,但年輕男性反而更能理解我。”
女性與比自己小的男性結婚的比率情況是,35歲為31.6%、39歲為37.7%、43歲為43.3%,年紀越大,其比率也越高。年輕的男性也很積極與年長的女性結婚。
保健社會研究院低生育中心所長趙南勳表示:“35歲以上女性與比自己小的男性結婚比率之所以增加,是因為專注於工作的高學歷職業女性人數有所增加。她們不想在經濟上依賴丈夫,而是自己主動選擇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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